最高手民放哨院近日晓谕,法律证明部原党组成员、副部长刘志强涉嫌纳贿一案,由国度监察委员会访问驱逐,已移送放哨机关审查告状。最高手民放哨院照章以涉嫌纳贿罪对刘志强作出逮捕决定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刘志强1963年7月降生于山东鄄城,在公安系统事业长达32年。他于1984年参加公安部外事局,2005年任公安部海外配合局局长,2012年担任青海省副省长、省委政法委副布告、省公安厅厅长。2016年起任法律证明部副部长,直至2023年卸任。
在刘志强任职法律证明部副部永劫辰,他的三位上级均被查。吴爱英自2005年6月至2017年2月任法律证明部部长,2017年10月被开除党籍;傅政华于2018年3月至2020年4月任部长,两年后转岗天下政协,2021年被查;唐一军自2020年4月至2023年1月任部长,2024年4月落马。不到一个月后,中央纪委国度监委网站发布音问,晓谕退休一年的刘志强被查。
证据中央纪委国度监委网站2024年10月22日的音问,刘志强因严重违规坐法被开除党籍。通报指出,刘志强丧失理思信念,背弃初心责任,对抗组织审查,违犯中央八项章程精神,接受可能影响公说念现实公事的宴请。他还扞拒组织原则,在组织函询时不真确证据问题,并在干部聘请任用事业中为他东说念主谋取利益并选择财物。此外,刘志强清廉底线失守,违规选择礼品礼金及归天卡,讹诈权力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东说念主谋取利益,支属也选择了财物。他还公器自用,将手中的公权力当作谋私敛财的器用,大搞权钱来回,讹诈职务便利为他东说念主在企业打算、形势承揽、业务扩充、职务擢升等方面营利,并罪人选择大齐财物。
刘志强严重违犯党的政事递次、组织递次和清廉递次,组成严重职务坐法并涉嫌纳贿积恶。鉴于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拘谨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依据干系法律规定,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盘考并报中共中央批准,决定予以刘志强开除党籍处理,取消其享受的待遇,收缴其违规坐法所得,并将其涉嫌积恶问题移送放哨机关照章审查告状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